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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稈變綠煤”工程是指利用秸稈顆粒機和壓塊機將玉米秸稈、稻桿、稻殼、枝椏材、木屑等生物質資源直燃與制備成型燃料,作為區域采暖和工業熱源燃料使用的全產業鏈生產和服務。
吉林省秸稈資源豐富,長期面臨禁止秸稈露天焚燒保護生態環境的壓力以及破解秸稈高值化利用的難題。“秸稈變綠煤”工程利用千萬噸秸稈原料,建設收儲、秸稈顆粒機加工、裝備制造、鍋爐改造供熱等多個項目,聯動城鄉,變廢為寶,不僅能夠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更是吉林省貫徹落實國家雙碳戰略的重要舉措。
為加快推進吉林省秸稈資源能源化利用,打通秸稈資源到供熱市場的產業鏈,緩解縣域、鄉鎮集中供熱燃煤缺口,保障民生供暖需求,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利用二至三年時間,形成年收儲1000萬噸秸稈原料,顆粒機和壓塊機加工轉化為700萬噸秸稈壓塊成型燃料/顆粒燃料能力,長效解決縣域、鄉鎮集中供熱和工業園區熱源燃煤缺口,保障2億平方米供熱面積的燃料需求,綠色替代560萬噸燃煤。(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企業組建“秸稈變綠煤”專業化公司,重點圍繞收儲、加工以及信息服務,開展全產業鏈市場化運營“秸稈變綠煤”工程。(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縣級政府統籌負責域內“秸稈變綠煤”工程的組織實施,協調鄉鎮、村屯,支持專業化公司幫助農戶實現秸稈免費離田、集中收儲及建設秸稈壓塊成型燃料/顆粒成型燃料及打捆直燃項目;支持專業化公司以市場化方式與供熱企業開展合作,實施鍋爐改造以及委托運營管理;充分利用現有廢棄糧庫、閑置工廠、空閑集體用地等場址,統籌提供“秸稈變綠煤”工程項目用地。(縣(市、區)政府負責)
四、協調推動燃煤機組調峰鍋爐改造摻燒“綠煤”。協調推動大型供熱公司、工業園區、高等院校燃煤鍋爐改燃“綠煤”。(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專業化公司建立“綠煤”供熱互聯網平臺,監測運行指標、排放指標,核算“秸稈變綠煤”工程節約標煤、減排二氧化碳等數據信息。(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分步實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開展“秸稈變綠煤”試點示范工作,實施一批秸稈集中收儲、顆粒機加工成型燃料、打捆直燃及鍋爐改造項目,緩解今冬供暖期供熱燃煤短缺問題。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形成科學有效秸稈收儲運體系,加快“秸稈變綠煤”基礎設施建設,引進生物質新能源裝備企業,全產業鏈市場化運營秸稈收集、儲存、運輸、加工、供熱等生產和服務,在2022年春播前進一步擴大“秸稈變綠煤”示范范圍。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健全專業化公司管理制度,形成三產融合發展長效機制,構建“秸稈變綠煤”運營模式,全省推廣實施“秸稈變綠煤”工程。(縣(市、區)政府負責)
七、支持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加工用電執行農電價格。針對秸稈變綠煤相關領域的企業,聯系協調金融機構給予信貸對接服務,支持企業加快發展。(省發改委、省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專業化公司收購秸稈原料的收購費用可以支付農民、農村專業合作社經紀人、專業收儲運輸隊伍。專業化公司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可以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省稅務局負責)
九、發揮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項目。推進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與“秸稈變綠煤”工程對接合作,鼓勵子基金對秸稈能源化利用項目開展股權投資,緩解“秸稈變綠煤”工程企業資金壓力,支持秸稈化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省財政廳負責)
十、建立省級聯席會議機制,負責協調推動全省“秸稈變綠煤”供熱工作,縣(市)政府成立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本地各項工作。(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